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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学界热议依法治国:护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国社会科学报】学界热议依法治国:护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发布 学界热议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护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0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圆满落幕。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波澜壮阔的时代洪流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已成为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基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正在成为新时代的基本追求,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已成为新时代的基本共识。法治中国建设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中国法治建设新篇章

  为期四天的全会,牵动世界目光,注定彪炳青史。

  “此次全会既是对中央关于法治共识的一次全面凝聚,又是对民众法治需求的一次积极回应。”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说。

  “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向世界作出的庄严宣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表示。

  法治前途关乎民族命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紧迫课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全会提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是一个有机系统,是法治现代化的典型表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认为,法律法规体系是法治体系存在和运行的基础,法律实施是法治体系的生命,法治监督体系是关键,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屏障,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核心。

    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夏锦文看来,这是我们党执政方式全面深入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依法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将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全会指出,要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受访学者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受访学者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以法治化的手段,更好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受访学者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鲜明地体现了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鲜明地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国体的要求。

 

法治中国将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作出新贡献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孙笑侠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几个重要的时间段。1978年至1997年,我国的法律体系经历了从零星到系统的发展,行政与司法实现了从依政策到依法律的转变。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条款被载入宪法。

  “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国家和社会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立法、司法、执法各环节日趋完善并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夏锦文表示,我国立法进程用30多年走过了西方国家300年走过的道路,初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新起点。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被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中国”的新命题被首次提出。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法治成为中国社会的高频词,法治的力量得到充分彰显——

  20138月成立的上海自贸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生动践行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理念。得益于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上海自贸区成立一年以来,吸引了1.2万多家企业在这里注册,超过了其前身上海综合保税区20年的注册总和。

  2013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退出了历史舞台。

  20146月,中央决定就司法改革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角,一幅法治中国的美好蓝图让更多普通民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既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建设实践教训与经验的总结升华,也是改革开放的时代产物,是我们党率领亿万人民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实践。”徐汉明认为。

  夏锦文表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必将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世界政治和国家发展模式,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创新法治理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依法治国的每一次生动实践,都离不开我国法学理论界的辛勤耕耘。

  谈起我国法学理论60多年来的发展,孙笑侠感慨万千。“虽然经历了许多艰难曲折,但我国法学理论界坚持不懈的学术努力,推进着法治意识的提高。”

  受访学者普遍认为,学界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应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学界应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自我完善和发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夏锦文主张,构建中国自己的法学概念逻辑和话语系统,必须重视、继承、汲取、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我国五千年的文明史,积淀了丰富的法律文化,并被世界许多国家参照、借鉴和采用,从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世界影响。

  “法治理论必须回应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钱弘道表示,在20世纪,我国学界多在价值研究和理论思辨的层面上开展法治研究,多数人是从西方的现成理论中寻找答案和借鉴。直到20世纪末,法学界才开始从纯粹理论性的研究转向理论与实践并重。一大批关注法治实践、致力于探寻中国法治发展道路的专家学者和广大法律工作者必然形成有共同旨趣、共同目标、相同方法的学术群体。“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一定会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治理论体系和学术流派。”(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 毛莉 王广禄)

报道链接:http://www.cssn.cn/zx/bwyc/201410/t20141024_1374509.shtml

                              ——1024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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